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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法院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声势大、效果好、成果丰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4月07日

  我院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声势大、效果好、成果丰

  为加强对农村信用社债权的司法保护力度,我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狠抓涉农信社案件专项执行,从4月18日开始,我院开展了为期二个月的专项积案清理执行活动,截止到目前,共执结涉农信社案件81件,执行到位率为80.3%,执结标的额370余万元,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摸清底数,明确目标。针对近年来涉农信社借贷纠纷案件数量上升,执结率和执行到位率均偏低的情况,我院认真组织人员,对涉农信社积案清理排查,摸清底数,对该类未结执行案件进行了分析研究,制定了涉农信社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实施方案,制定了目标,明确了任务。为这次专项执行活动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二、周密部署,强化措施。确定了由分管院长亲自抓,执行局长具体抓,执行实施庭长直接办理的工作思路,成立了涉农信社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全局抽调执行人员9人,法警4人,安排警车三部,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在全县各基层信用社辖区巡回办案,试行拉网式清理执行。为确保这次执行效果,坚持贯彻“三个穷尽”,即穷尽执行程序,穷尽执行措施,穷尽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妨碍执行公务的被执行人,坚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同时,实行机动办案机制,根据案件特点,执行干警打破常规作息时间,充分利用早、午、晚时间和双休日、节假日等被执行人可能在家有利时机,先后开展了三次“零点行动”。截止到目前,共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142次,拘留17人,罚款20人次。

  三、重点突出,确保实效。针对一些执行标的大、有较大影响的涉农信社案件,由院领导亲自抓案件执行及协调。针对有财产抵押的农信贷款案件,在执行中突出抓好抵押财产的变现,对难以执行变现的企业资产,采取灵活的执行方法,如促进和解,巧借合力,放水养鱼等方法,既维护了农信社的合法权益,又能盘活企业,使企业摆脱困境,做到当事人双方双赢。对执行中有干扰的案件,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以取得理解和支持,确保涉农信社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取得实效。

  四、及时建议,防患未然。在本次开展涉农信社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发现因有的信贷员综合素质偏低,贷款业务审查不严,导致涉农信社借贷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为此我院主动向县农信联社提出司法建议,积极指导农村借贷机构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对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资格审查,切实掌握借贷资金的用途和去向。做到依法、安全放贷,在促进信贷资金合理流动的同时,有效避免和减少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发生,从而减少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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