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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6月21日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给予司法保护的诉讼行为。起诉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具体体现,起诉可以启动民事诉讼程序,使案件进入诉讼系属,在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法院之间引起民事诉讼关系的产生,起诉条件是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请求启动民事审判程序所需要具备的条件。起诉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直接决定案件能否被人民法院受理,并进入实体审理程序。
  一、原告适格
  原告是指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或者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权益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主体。适格原告需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一)原告需具备民事诉讼权利能力
  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是决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以当事人的身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诉讼的资格,是原告适格的前提和基础。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内涵和外延不同于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作为民事主体可以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实体法中的概念,民事诉讼权利能力是民事诉讼法中的概念。根据《民法典》第一编第二章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出生时为活体的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享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主体除上述主体外,还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52条规定了享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非法人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5)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6)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7)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8)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
  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的主体不一定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民事诉讼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亲自进行民事诉讼活动,具有独立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的能力,又称为诉讼能力。具有民事诉讼权利能力而不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的主体,可以通过法定代理或诉讼代理形式补正诉讼行为能力的不足。
  (二)原告需与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
  利害关系在本质上是一种法律上的利益冲突,直接利害关系是不以其他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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