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盒饭解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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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19日 | ||
“这样的案子适合鉴定吗?”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黄埭人民法庭法官舒馨在阅卷时看到卷宗中的一份鉴定申请,不禁心生困惑。 这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争议标的是2万余元的赔偿款。因租赁期内房屋的地板和门有局部损坏,房东和租户在办理退租时争论不休,都认为是对方的过错。后房东来到相城区法院黄埭法庭提起诉讼,并提交了鉴定申请。 标的额不大,矛盾却不小。根据以往的办案经验,最好的结果是双方协商确定损失金额,如果双方没有办法协商,只能找具备专业资质的鉴定机构评估损失金额了。本案标的额只有2万元左右,相较之下,鉴定费用也算是一笔可观的费用了。于是舒馨先给原告房东打了电话,想大致了解一下事情经过和矛盾症结。电话接通后,房东表示双方争议很大,不接受对方提出的维修金额,坚决要求鉴定。因为双方对房屋及车库还存在交接验收问题,舒馨将开庭日期排在了一周后。 这天上午9点,双方都到了。舒馨征得双方同意后,先进行背靠背调解。 “法官,你知道这个房东多过分吗?这个房子那么老,里面的装修也就那样,之前地板就不太好,这根本不是我住在这里之后造成的,现在让我赔那么多钱怎么可能呢?”被告气愤地说。 “法官同志,这个房客不对的,我房子便宜租给他,现在倒好,让我这把年纪的人大老远从外地赶过来,来法院起诉,就为这么点事情,我多好的房子租给他,给我搞成这个样子。我来回路费、食宿费都没有跟他算,现在基本损失都不赔给我,有没有这种道理啦?”原告也是义愤填膺。 面对双方的愤懑不平,舒馨引导双方进行换位思考,让房东意识到地板和门确实损坏了,但物品本身有折旧,主张赔偿时要合理考虑物品更换的范围和价格;让房客意识到在租赁期间没有妥善使用房屋,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见双方情绪有所缓和,舒馨继续说:“你们案件的标的额本身不算大,但是一旦进入鉴定程序,质证、选定机构、移送、勘查现场、出具鉴定意见、庭审等一系列流程结束后才能形成判决,费时、费力、费钱。咱们都是本着解决问题来法院的,我是站在你们双方的角度,和你们说的都是实话,是不是?” “那你说费用怎么定呢?”双方默默点头,怒火渐消,分别问法官。 于是,舒馨拿起房屋照片,框定损坏的物件及数量,引导双方通过手机购物软件等自行查询物品价格,得出了损失价格区间。最后,差距卡在了500元。此时,时间接近中午12点了,眼看双方又要陷入僵局,舒馨暗暗发愁。 “法官同志,我看对方也没有诚意了,我年纪大了,患有糖尿病,不能饿着的,今天就先这样了,我们后面慢慢弄吧。”原告起身,眼看要走。考虑到原告的身体情况,且案件调解已经进入关键环节,如果安排下次开庭,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于是,舒馨征求双方的意见后,细心地询问双方的口味偏好,自费为双方订了盒饭。 饭还没吃完,原告松口说:“舒法官,我吃了很多盒饭,可从来没吃过法官给订的盒饭,这饭我吃得香,更感受到了您真心帮我们解决问题的诚意,您还牺牲了自己午休的时间。我同意再让500元。” 吃好午饭,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为了彻底帮双方解决问题,舒馨立即带着双方来到现场,组织双方验收房屋,当场交接。“真没想到,从立案到解决才一周的时间,舒馨法官办案真的是让我很舒心,感谢法庭!”原告拿到赔偿款后满意地说。 来源:《人民法院报》(2022年1月18日第07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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