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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中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下旬至年底,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30日,市委巡察组向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任城法院党组情况反馈会后,及时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班子成员逐人发言,既主动认领问题,又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同时,院党组对开展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共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6次,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坚持以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态度、彻底整改不贰过的决心、真抓实干促整改的举措,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执行局长,党组成员、任城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材料保障组、督导检查组、宣传报道组四个工作专班,夯实整改组织保障。制定《中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整改工作责任分工》,党组书记、院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及时调度整改工作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带头抓好整改落实。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自身及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院属各部门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全院上下形成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工作要求,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落实。实行清单管理和台账制度,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账、查账,逐项核实、逐一对照,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建立健全督导调度机制,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有关院领导对整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及时调度研判、及时跟踪问效、及时督促工作落实。整改以来,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院党组专题汇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5次,确保按时间节点有序、有力、有效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党组班子紧扣巡察反馈问题,深刻剖析、举一反三,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四)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效。坚持系统观念,把推进巡察整改与扎实推进政法队伍纪律作风锤炼提升行动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副局长现象”和“中梗阻”问题两项专项整治活动结合起来,与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与提升审判执行各项工作质效结合起来,真正把推进问题整改的过程转变为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的过程。构建长效机制,由政治部牵头下发《关于梳理规章制度的通知》,通过梳理筛查、修订完善和汇编成册三个阶段,全面梳理本单位2014年以来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科学、不健全的,进一步规范完善。目前,制定出台《中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党组2023 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意见》《任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聚焦“三抓三促”提升办案质效的实施方案》等文件13件,修订完善《重要干部任免制度实施细则》《关于执行案件绩效考核的规定》等文件17件,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和管物,从根本上堵塞漏洞、解决问题。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建设不够坚强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不深入”方面问题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针对“对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制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和研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传达提纲》《党的二十大文件汇编》《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等内容,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完善学习机制。根据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2023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中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明确全年12个重点学习专题,切实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任城法院工作中落地生根见效。三是广泛研讨交流。2023年,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学习研讨6次,院领导为所在支部党员开展专题党课授课7次,切实引导全院党员干警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组织院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专题研讨,青年干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38篇。四是做好学用结合。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并在全院印发《任城区人民法院2023年工作要点》,统筹推进“忠诚铸魂” “服务保障” “提质增效” “利民惠民” “智慧法院” “改革创新” “铁军锻造”七大工程,切实以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修订完善“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综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向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法律七进”“三官一律”志愿服务等活动,组织员额法官赴辖区15个镇街开展法治宣讲,开展“宪法宣传周”“全国生态日”“3·15消费者维权”等专题宣传28次。二是强化党组政治意识。研究起草《任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党组自身建设的意见》,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强化创新理论武装。三是健全完善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经党组会研究,印发《关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第一议题”制度落实落地。四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组织开展“三八”妇女节普法宣传活动,李营法庭与辖区小学联合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环境资源审判庭到任城湿地公园开展“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携手聚力共护母亲河”专题宣传活动,刑庭为群众居民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条文及细则,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同时,2名法治副校长到洸河路小学和黄屯中学为中小学生讲授法治教育课,“法官姐姐”“六一”期间深入校园开展普法教育,家事少年庭4名女法官走进山东教育电视台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现场即时观看人数超过12万人,山东省广播电视台致以感谢信,我院法治宣传活动被《法治日报》《山东法制报》《大众网》《济宁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3)针对“为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跟进不及时”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政治学习。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及会议精神,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服务发展的主动性和精准性。班子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以高质量司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题开展学习研讨。二是强化能动司法。围绕全市、全区重点工作任务,研究起草《任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服务保障全区高质量发展的十四条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司法保障职能作用。三是创新服务举措。研究制定《任城区人民法院法治护航港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将护航港航物流企业发展的9项举措固化为8条意见,依托南张法庭高效化解涉港航物流矛盾纠纷,为辖区临港物流园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四是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出台《任城区人民法院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5+N”行动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惠企“三公开”、法企同行、重点走访、服务案例评选、条例宣讲解读等行动。2023年开展企业走访22次,组织召开“政法助力·共促发展”法企座谈会等涉企座谈会6次,开展法律讲座8次。五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助企攀登”活动,加强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企业破产等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工作,共审结民商事案件19681件。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组织法官到企业开展融资风险、合同签订、案件应诉等专题讲座,为企业生产经营、纠纷化解提供优质精准法律指导。

  2.“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4)针对“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化诉讼服务智慧化建设。进一步优化移动微法院、在线服务平台、诉讼服务网等“云”服务功能,实现网上引导立案、交退费、查询、咨询、阅卷、申诉等一站式服务。同时,在立案大厅固定2名导诉员,在各基层人民法庭安排1名导诉员,现场指导群众诉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立案不顺畅问题。二是强化服务渠道立体化建设。进一步畅通现场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渠道,为诉讼群众提供“线上+线下”诉讼服务。2023年通过移动微法院等电子平台办理网上立案39140件,网上立案率100%。三是全面优化12368热线服务水平。建立党员干警值班岗,每天由1名党员干警到12368热线值班,协助坐席员解答法律咨询。同时,明确各类来电诉求的办理时间,对于查询案件案号、承办法官、开庭时间等内容的热线,即时答复;对法律咨询类热线,当日答复;对投诉、举报类热线,当日转办,诉求类及咨询类来电均得到答复。四是强化科技赋能司法。进一步强化诉讼服务中心智慧化建设,实现服务大厅无死角无盲区全程监控以及实时查看等功能,切实服务和保障群众诉讼。优化诉讼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等,实现立案、保全、技术鉴定、调解、速裁、执行等各个环节“网上一键办理”和“数据互联互通”,有效提升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水平和质效。

  (5)针对“落实‘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在诉讼服务中心醒目位置公示立案工作规范和流程,在立案大厅设置网上立案导诉岗,引导当事人进行网上立案,切实解决群众诉讼难、诉讼累问题。二是落实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严格落实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起诉、自诉和申请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网上退回起诉申请时,在网上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并进行手机短信回复,明确所缺材料,确保及时补正并再次上传提交申请,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三是明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的处理。对于不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或不属本院管辖的立案申请,3日内向当事人释明,当事人坚持起诉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四是深入推行均衡立案。出台《案件分配方案》,切实解决“年底不立案问题”。开展“诉前调”案件清理,明确要求立案庭对满45天没有申请鉴定等情形调解未成功的案件,及时转立“民初”案号,有效杜绝“久调不立”现象。

  (6)针对“对群众的权益保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持续加强宗旨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全市政法队伍纪律作风锤炼提升行动,先后邀请市中院、区委党校专家学者来院开展专题授课5次,全院干警政治轮训960余人次。整改以来,班子成员带头撰写“深化‘五个坚持’落实‘小案不小办’司法理念”等理论文章12篇,引导干警筑牢宗旨意识,增强司法为民政治使命感。二是深入推进“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完善“诉非”对接机制,依托全市诉裁对接调解工作暨仲裁调解服务温馨工程,大力推进“诉讼+仲裁”对接平台建设,发挥仲裁调解机构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助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破产案件审理,山东企鹅塑胶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件重整投资协议签署仪式成功举行,标志着历时5年的破产重整案件得以有效化解。主动服务群众需求,组织开展“圆梦微心愿,点亮新希望”公益活动,深入街道社区为困难家庭、孤困儿童家中送上电饭煲等微心愿物品,切实搭建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三是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执行保全立案窗口,固定两名人员专门负责保全立案,为案件进入执行实施阶段做足财产查控准备工作。四是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善意文明与规范执行相结合理念,将涉民生、涉“小标的”、涉企业账款等专项执行活动予以常态化,切实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及时兑现胜诉人权益。2023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5260件,结案14754件,执行标的额159.2亿元,开展涉民生、涉农民工工资、“双节亮剑”集中执行行动30次,专项行动共发放执行案款10.03亿元。五是强化司法公开。以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为载体,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高院《关于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更新完善互联网法庭、庭审直播等硬件设备,全力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共建设互联网法庭51个,配备直播设备23套,远程庭审设备2套。六是完善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建立健全“微法庭”,出台《家事微法庭创建实施方案》,实行“1+1+N”工作模式、“1346”工作体系,明确建设标准、制度建设、工作措施,大力推进家事纠纷诉源治理工作,不断完善“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分层递进过滤体系,突出对老人、妇女、儿童、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的保护。

  (7)针对“审判工作质效低”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院庭长审判管理责任。修订完善《法官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制定《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力和责任清单》《关于落实案件阅核制度的意见(试行)》,严把案件质量关。二是发挥专业法官会议机制作用。印发《任城区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实施细则》,明确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范围、提起程序和议事规则等重点内容,进一步规范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组织召开审委会25次,专业法官会议67次,院庭长阅核案件3197件,在服务、规范、监督审判执行工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三是研究制定审执质效提升具体措施。坚持主动补短板、强弱项,出台《关于聚焦“三抓三促”提升办案质效工作方案》,就如何提升重点指标、短板指标提出意见和措施。四是强化案件质效管理。研究制定《岗位目标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及奖金分配实施细则》,出台《关于执行案件绩效考核的规定(试行)》,进一步细化案件结案率、审理期限、上诉率、发改率等指标的考核。五是完善督导通报机制。坚持日通报、月调度机制,深化“红黄榜”激励和末位约谈制度。2023年我院办案数量占全市法院案件总数的近1/4,在全省15个收案3万件以上的基层法院中,核心质效指标位居前列。

  3.“司法改革推进不够深入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8)针对“落实诉源治理改革不深入”问题的整改:一是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格局。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全区平安建设考评体系。修订完善《任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将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详细分解到各部门,推动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理念更新、机制变革。派出2名资深法官入驻区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开展矛盾化解工作。二是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发挥道路交通调解平台机制作用,通过“总对总”平台,实现与5个部委、12个机构的对接,全年诉前调解案件10727件。三是全面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指导意见》,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向基层延伸。每处人民法庭与辖区内6处基层治理机构对接,建立覆盖网格、分层递进的在线解纷服务机制。四是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与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对接,全面开展诉访分流、诉调对接、联合调处服务事项,依托矛调中心化解矛盾纠纷。

  (9)针对“类案审判团队建设滞后”问题的整改: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组织起草《案件分配方案》,明确各业务部门承办案件的案由范围,为类案审判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二是优化团队配置。围绕专业化审判要求,党组书记、院长深入执行局、许庄法庭、唐口法庭、李营法庭,就队伍建设和团队建设开展调研4次,调整干警充实一线办案岗位,优化各业务部门审判团队数量和人员配置。三是加强类案审判团队建设。充分总结家事、金融等类案审判团队经验做法,进一步拓展类案审判团队数量和类别。依托阜桥诉讼服务站打造物业纠纷审判团队,固定立案庭速裁团队集中办理道交纠纷案件,将民间借贷纠纷固定到民一庭4个审判团队进行审理,切实推进类案专业化审判。四是发挥类案审判机制作用。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实施细则》,强化讨论案件的类案检索要求,对疑难复杂案件均进行类案检索。

  (10)针对“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有差距”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完善工作流程。制定出台《执行流程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繁简分流”执行工作流程。二是改革内设机构。组织开展执行局内设机构调整,增加执行事务中心,由专人全面负责执行案件事务性工作集约办理,对执行案件以是否具有财产可供处置为标准进行繁简分流,形成员额法官总负责、执行员为主导、执行辅助人员全程参与办案的新型模式,切实提升执行质效指标,实现执行工作高质量健康发展。三是强化运行管理。制定《执行团队成员权力清单》,出台《关于执行案件绩效考核的规定》,切实以制度倒逼提升执行工作效能。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用力不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方面问题

  1.“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1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一是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和整改意见建议,党组开展严肃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查找短板不足,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明确抓好问题整改的具体举措和要求。二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2023年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层层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2023年召开党组(扩大)会议3次,专题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全市政法队伍“纪律作风锤炼提升打造过硬政法铁军”行动,组织中层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切实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学习“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成果展,并到“廉德苑”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专题活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四是严肃监督执纪问责。制定《中共任城区人民法院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严肃查处审判执行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五是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充实人员力量,加强内部监督,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组履行监督责任。聘请代表委员、专家学者等32人组成新一届执法执纪监督员队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强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

  (12)针对“落实执纪问责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成立评查工作领导小组,集中评查2020年以来的发改案件,深入查找问题。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职能作用,组织召开审委会对发改案件进行评查。二是强化制度建设。认真学习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增强派驻监督工作成效。三是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问责力度。健全问题线索主动发现和及时查处机制,建立举报信函登记台账,2023年处理上级转办、举报人反映线索共195条,已全部核查完毕。四是加强党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建设,提升监督执纪能力。院党组自觉加强学思践悟,创新监督理念思路,着力消除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思想,增强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加强纪检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升整体办案水平及综合素质,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五是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13)针对“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派驻督导。认真学习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组织起草《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工作办法》。二是主动融入、靠前监督。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多次深入各法庭就纪律作风、规范庭审等开展调研,了解干警工作状态和纪律作风,并对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行监察督导。依托“智慧法庭综合支撑平台”,安排监察科工作人员每天查看开庭情况,对于“坐席卡未摆放或摆放错误”“开庭着便装”“披头散发”等庭审不规范问题及时提醒和纠正。同时,对于最高院和省法院下发的智能审务督察情况通报,对涉及我院庭审作风问题的,约谈承办法官,严肃追责问责。会同监察科召开审务督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审务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强化监督问责。组织拟定《关于开展审务督察的工作办法》,常态化推进审务督察。同时,落实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干警存在的作风形象问题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咬耳扯袖、提醒纠正。四是组织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组织60名干警旁听职务侵占罪案件庭审,扎实推进“以案明纪、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组织63名干警到鲁宁监狱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现场接受警示教育洗礼,让警钟长鸣于耳。

  2.“纪律作风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4)针对“作风建设抓得不实”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党组作风建设。下发《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优化调整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凝聚班子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工作的方案》,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研12次,摸清、摸实队伍建设基本情况,有效提升班子整体战斗力。二是抓好干警学习教育。结合全市政法队伍纪律作风锤炼提升行动,开展4次政治轮训集中学习。党组书记、院长以《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全力建设新时代过硬法院铁军》为题作专题讲座。对新聘任的64名人民陪审员,就司法礼仪、业务知识、廉洁司法开展集中培训。三是抓实干警作风整顿。印发《关于开展“副局长现象”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中梗阻”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副局长现象”和“中梗阻”问题两项专项整治活动。四是严肃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压实压紧“一岗双责”责任。组织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要求全体干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聚焦“四风”顽疾,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要求,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司法不正之风。

  (15)针对“落实‘三个规定’有短板”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把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岗位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提高填报责任要求。下发《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操作手册》,对于“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系统登录、情况填报、提交、收回、处置,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登记表填报、落实、查看等做了详细的指导说明。修订《关于进一步落实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的实施细则》,对于填报范围,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监督案件,其他领导干部干预、插手案件等情况分别说明,并列明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干预司法案件及不正当交往情况的追责问责情形。二是层层压实责任。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列入《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明确“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下发《关于对“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部分干警对“三个规定”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等情形,将“三个规定”有关内容印发,组织干警签订承诺书465份,切实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干警收看全省法院执法办案暨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推进会,及时组织召开工作落实会议,对填报“三个规定”工作安排部署,明确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等填报责任。三是严格督导落实。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通报《关于 16 起违反“三个规定”典型问题的内部通报》,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严格执行,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同时,要求党组成员、部门负责人带头填报“三个规定”,2023年“三个规定”填报1451人次,严格落实“有问必录,应报尽报”要求。

  3.“财经法规执行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16)针对“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严肃执行财经纪律。针对违规报销问题,组织财务人员对凭证缺项等情况整改,现已补齐手续,并对违规报销干警和审核人进行相应处理。二是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组织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监察科对2020年至2022年的差旅报销单据,通过调取车辆行驶轨迹、查阅卷宗等形式全面梳理筛查,修订《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堵塞漏洞,把好审核关,杜绝虚报多报差旅费的情况发生。三是完善财务审核管理机制。根据修订后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2020年至2022年购置的各类物品重新归类,细化固定资产台账,未登记固定资产的全部补登,并计提资产折旧,做到账实相符。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出台《中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所有大额资金使用均由院党组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17)针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巡察组反馈的经费列支不规范、个别固定资产未入账、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逐项整改。其中,针对执行和解中心(135平方米)装修改造手续不完善情况,组织综合办公室完善相关手续,完成问题整改。同时,组织综合办公室对近三年来结算审核情况进行排查,查缺补漏,完善各项手续。针对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组织财务部门为党建工作经费设置单独科目核算,切实规范使用党建工作经费。规范印刷品采购管理,强化流程监督,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手续执行。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修订《诉讼费和案款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实施细则》《车辆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每项财务管理工作有规可依,有制度可循。三是加强物资装备管理。针对摄像机、扫描仪未入固定资产的情况,组织综合办公室将上述资产登记入账。同时,出台《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国有资产日常登记和维护。四是加强专项经费管理。诉讼费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做到应收尽收,及时上缴财政,同时修订《非税收入及案件款管理办法》,加大诉讼费追缴力度,确保诉讼费应缴尽缴。规范工会费使用管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经费开支的有关规定,明确依法收取会费、管理会费、合法合规使用会费要求。五是强化财务队伍管理。细化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资产管理等岗位职责,把工作职责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提升财务人员的政治和业务能力,每周五下午集中业务学习,认真梳理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学习最新的财经纪律和法律法规,组织财务人员参加法院系统和财政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六是强化内控管理。研究制定内控管理制度,修订《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财务工作流程。

  (三)关于“落实党建工作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弱项”方面问题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18)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将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情况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组班子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精神,切实深化对党组议事程序的认识。二是严格执行集体决策机制。修订完善“落实‘三重一大’实施细则”,严格执行集体决策机制,切实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三是强化党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订《中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党组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的组织实施,班子成员根据分工职责及时向领导班子报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19)针对“示范引领作用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查摆自纠。在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聚焦“示范引领作用不强”专题查摆,班子成员深入检视发挥表率作用不强、担当作为不积极、履职尽责不到位等方面问题,主动认领责任,制定改进措施。二是加强党组能力建设。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党组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把加强党组自身能力建设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向心力。三是强化引领示范作用。制定出台《关于对“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党组班子成员严格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发挥示范效应。四是深化院庭长带头办案机制。修订《关于入额院庭长办案的规定(试行)》,明确院庭长办案比例、办案类型,并对院庭长办案情况每月通报。

  (20)针对“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问题的整改:一是系统学习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修订《任城区人民法院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二是严格民主生活会要求。坚持立行立改,组织召开的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下发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明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议程,同时,精心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均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班子成员之间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仅查摆整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同时,结合全省法院司法作风提升专项活动和全市开展的政法队伍纪律作风锤炼提升行动相关要求,查摆任城法院长期以来存在的顽瘴痼疾,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明确具体整改措施,达到深刻剖析、严肃批评、切实整改的要求。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院机关党委下发《关于开展院领导讲党课活动的通知》,要求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带头讲党课。院党组书记、院长为所在支部党员讲授题为《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服务大局能力水平》的专题党课,其他班子成员专题党课均按要求完成。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21)针对“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健全党建引领机制。坚持把党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组织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二是严格党建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督查、调度等会议,定期对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收缴、基层党组织活动记录等党建工作情况检查。组织专题督导会议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2件。三是启动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组织机关党委、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干警到先进法院学习党建工作经验。下发《关于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深入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各支部上报创建方案13份。

  (22)针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机关党委牵头修订《“三会一课”制度》,明确“三会一课”的内容、任务和注意事项,规范“三会一课”会议考勤、会议记录等制度。针对“2个支部未健全支部委员会”问题,及时整改落实,所有支部均已配齐由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组成的支委会。二是严格督导检查。针对“2022年上半年有2个党支部没有召开过支委会”问题,机关党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定期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组织召开党建工作督查调度会议,全面对照检查各党支部活动记录簿,督导各党支部2023年度“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有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强化规范管理。每月通报山东e支部的填报情况,及时督促填报不及时不完整的支部整改。四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针对个别党支部组织委员年龄偏大问题,重新组建党务工作群,从新招录干警中选配政治过硬、能力较强的同志辅助开展具体党务事务,提升党务工作水平。

  (23)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发展党员专项督查。组织机关党委工作人员专项检查2019年以来发展党员的档案,在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的指导下,逐项查缺补漏,完善发展党员档案。二是强化党务干部培训。对各支部组织委员、具体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党组织活动簿的填制、e支部的录入、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档案的规范管理等党务培训,明确发展党员各环节流程和具体要求,确保每个环节的资料规范完备。三是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档案专项督查。在开展发展党员专项督查活动中,检查入党积极分子档案,逐项查缺补漏。

  3.“队伍建设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4)针对“干部队伍缺乏活力”问题的整改:一是开展干部队伍结构调研。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和前期队伍建设调研情况,政治部牵头完成《任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干部队伍缺乏活力”问题整改报告》,形成《任城区人民法院干部队伍结构调研报告》。二是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组织修订《重要干部任免制度实施细则》,制定《关于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圆满完成中层干部调整、法官团队组建工作,激活队伍内生动力。三是深入推进主题教育活动。聚焦全市、全区2023年高质量发展动员暨干部作风建设大会精神,深入推进“司法能力提升年”和“四项创建”示范活动,扎实开展纪律作风锤炼提升打造过硬政法铁军行动,不断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活力。

  (25)针对“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岗位目标不精准”问题的整改:一是明确职能定位。转发《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关于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各部门、岗位工作责任,实现人岗相适。二是优化职能配置。推进鉴定工作与立案工作有序衔接,实现委托鉴定工作在诉前调解阶段开展,大大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审判效率。三是发挥高级法官引领示范作用。起草《关于入额院庭长办案的规定(试行)》,规范院庭长、高级法官及审委会委员办案要求。对退出院庭长岗位的高级法官的办案类型及比例作出规定,并排定院领导及高级法官办理再审、发回重审案件分案顺序。

  (26)针对“考核考评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考核管理。修订《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完善激励机制。修订《法官业绩考评及奖金分配实施细则》《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推进审执各项工作高效开展。三是优化考评方式。组织立案庭、审管办、政治部等部门深入庭室调研,在修订《法官业绩考评及奖金分配实施细则》中,充分考虑以条线为考核单元的绩效考核办法,合理设定绩效考核奖金发放级差。四是强化制度落实。定期分析通报审判态势,及时对法官个人履职情况、办案数量、审判质量、司法技能等作出准确评价。五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审判绩效考核结果情况记入员额法官和业务部门业绩档案,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四)关于“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检视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问题

  (27)针对“存在边改边犯的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党组整改责任。印发《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情况的通报》《关于成立市委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中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压实党组整改责任。其中,针对巡察反馈“违反防止‘三个规定’相关问题”存在边改边犯问题,及时组织政治部、监察科、机关党委等部门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监督作用,加强干警的监督和管理,防范违反“三个规定”问题。整改以来,干警未发生违反“三个规定”问题。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制定相关制度规范,通过扎紧制度藩篱、严格制度落实等措施,“报销程序不严格”“固定资产未入账”等相关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二是坚持目标导向。坚持将市委巡察整改、纪律作风锤炼提升、司法作风提升专项活动、“四项创建”示范活动等工作同步推进、深度结合,通过具体问题整改,推进队伍建设、审执质效、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等中心工作开创新局面。三是狠抓涉诉信访化解。坚持从源头上检查处理问题,狠抓初信初访工作,及时转办、交办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接到上级转办、交办的信访件全部核查,积极开展化解工作。四是注重整改成果巩固。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确保真整改、见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调度各条线整改工作4次,督促整改进度,逐一建章立制,深化整改成果,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28)针对“长效机制建设不完善”问题的整改:一是总结整改完成情况。接到市委巡察反馈问题以来,我院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全面梳理巡察整改任务,各分管领导主动认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成果巩固和总结提炼。向党组专题汇报整改进展情况5次,向上级法院汇报整改进展情况2次。二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形成制度规范。共制定出台文件13件,修订完善文件17件。三是推进制度落实。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动力,统筹抓好制度落实,对于“执行难”等共性问题,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常态审务督导、周六加班加紧办案、狠抓执法办案成效等措施,坚决把巡察整改成果落实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全过程、各方面。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任城法院党组将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大力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切实以整改成效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全力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以及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提供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保障。

  (一)进一步深化政治建设。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穿于法院工作全过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需求,将党建工作与执法办案、司法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机融合,充分发挥政治引领和服务保障作用,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法官队伍建设、司法为民措施不力、司法裁判不公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干警清廉、政治清明。

  (三)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完成的巡察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要求、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不留死角。对普遍性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迅速建章立制,用制度把整改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标本兼治,堵塞漏洞,切实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增强群众获得感。

  (四)进一步提升审执效能。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大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坚持正确改革方向,进一步完善审判执行精细化管理,优化审判团队建设,推进信息化和执法办案深度融合,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效能。

  (五)进一步打造过硬队伍。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和法院文化建设,教育引导法官恪守司法良知。严格落实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制度,激励法官敢于担当、秉公办案,不回避矛盾,不惧怕困难,坚决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776561;电子邮箱rcfy6772013@163.com。

  中共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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