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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记忆 • 综合治理曲阜明故城护城河
  • 作者:曲阜市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7日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人批准的《关于曲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设座谈会纪要》,1987年5月,曲阜市委、市政府决定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组织12个乡镇(尼山除外),利用5年的时间分3期对全长5100米的曲阜明故城护城河进行全面治理和绿化。治理采取国家投资与民工建勤相结合的办法,共投资1900万元,其中,民工建勤投资1113.4万元。在治理过程中,需搬迁26个单位、817户居民、拆除房屋3474间、投入工日72.24万个,开挖土石方42.3万立方米,石砌护坡4.654万立方米,建仿古石桥12座,形成上口宽18米,底座7—8米、深3.5米的环城防洪排涝新河道。同时,按照上海园林设计院的设计,对护城河两岸进行绿化。投资272.5万元,清理杂土和回填种植新土17.46万立方米,栽植各种苗木、花草57个品种,乔灌木5.3万棵,绿篱2565米,草坪4919平方米,完成绿化带面积13.12万平方米,使护城河两岸形成上乔、中灌、下花草的绿化格局,使整个护城河区域形成围城河、环城路,绕城绿化带“三维一体”的三季有花、四季常青、长年流水、环境整洁、与历史文化名城协调的开放式环城公园。

  实际上对护城河的清淤砌垒,三个春季便完成了任务;对其绿化等综合治理至1989年孔子文化节前全部完成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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