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记忆 • 孔庙、孔府复原陈列供群众参观
党和政府一向重视对文物古迹的保护。1945年12月曲阜第一次解放前夕,攻城部队指挥部就下达了保护孔庙的命令。1946年1月1日部队入城后,曲泗县民主政府立即张贴保护孔庙、孔府、孔林等名胜古迹及历史文物的布告。1948年6月, 曲阜第二次解放后,成立了保护古物工人会。1949年3月,经鲁中南行署批准,成立曲阜县古代文物保管委员会,由县长孔子玉兼任主任。此后,国家和省不断派人来曲阜指导工作,帮助鉴定和整理文物,多次拨款对文物古迹进行整修,并增设防火、防盗设施。1957年10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公布曲阜的孔庙、孔府等44处文物古迹为山东省历史文物保护单位。曲阜县人民委员会公布338处文物古迹为曲阜县历史文物保护单位。1961年3月,国务院公布孔庙、孔府、孔林和鲁国故城遗址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曲阜县委积极开展孔府文物保护工作和文化遗产的抢救。1958年12月,时任曲阜县委第一书记任志明亲自挂帅,组织人员对孔府、孔林及孔子墓进行全面修缮,并对孔府档案及字画、文物等进行了初步分类整理,组织原孔府厨师传授厨艺。1959年10月,孔府、孔庙复原陈列开始接待群众参观。至1966年共接待群众约500万人次。
来源:曲阜史敢当
版权所有: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舞雩坛路15号 电话0537-4497710 邮编:27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