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仅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未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是否应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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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05日 | ||
合同上仅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未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是否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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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况是,《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换言之,有在合同一方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对方的法定代表人超越其权限而仍与其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而没有加盖公章的合同对该法定代表人代表的法人没有约束力。 综上所述,在甲公司是善意相对人的情况下,丙以乙公司的名义签订租赁合同,其行为即是乙公司的行为,该租赁合同对乙公司有约束力。 来源:《民事审判实务问答》(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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