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猫引发的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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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22日 | ||
一只猫引发的官司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购的方式呈现多样化,不仅普通商品可以通过网购的方式来实现,越来越多的宠物买卖也登上了网购的平台,但是由于存在时空局限,买卖双方往往因为收到的宠物实物与图片描述不相符等原因发生纠纷。近日,巨野法院民一庭吕常运速裁团队审理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位于四川成都的原告小方为购买用于繁育的种猫,在网上联系到位于山东巨野的被告小张宠物店在网上卖猫的社交账号后,添加被告的微信号,双方异地协商宠物猫买卖事宜。2022年3月1日,双方就一只矮脚猫的买卖进行沟通,被告承诺该猫适合繁育,交付时无病无藓,猫的价格8100元,原告支付全部价款后,被告于2022年3月29日通过物流向原告完成交付。后原告通过北京某机构对该猫进行基因检测,报告显示该猫患有多囊性肾病,会将致病基因传递给一半的后代,且会在4-8岁死于肾衰竭。原告要求与被告解除合同,退还购猫款8100元。被告辩称原告购猫时并未要求对其进行遗传病筛查,拒绝解除合同,退还购猫款。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了解案情后,调解员唐沛及时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考虑到原告在外地及当前疫情防控的因素,添加原被告的微信建了个三人调解微信群,多轮次调解后双方仍坚持己见,一度陷入僵局。调解员和承办法官重新翻看案卷,查阅相关资料,考虑到双方争执的焦点是宠物猫患多囊性肾病是否符合双方合同解除的条件,结合《民法典》的公平、诚信原则及维护正常的网络交易秩序的要求,准备对双方再次调解。原告应意识到网购存在风险,且未对宠物多囊性肾病的相关问题进行约定,自身存在一定过错。被告作为商家应秉承诚信原则,向客户提供符合繁育标准的种猫,即使双方未约定宠物多囊性肾病的检测问题,作为专门经营宠物猫的店家,也应当了解到该病遗传给后代的可能性极大,自身应当对种猫进行一次筛查。 调解员在微信上耐心的释法析理,最终达成了协议:被告小张宠物店退还原告小方购猫款7600元,当庭履行完毕,小方自愿放弃猫的检测费、运费等其他费用,猫所有权归小方。本案案结事了。 法官提醒 由于时空的局限性,网购宠物图片与实物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作为消费者应当选择具备资质信誉良好的店铺,签订合同时应签订书面合同,对宠物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价格、疫苗接种情况、常见病筛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应尽量明确,必要时应对所购宠物进行体检,保存好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作为商家,应当依法经营,自觉遵守诚信原则,遵守与消费者的约定,维护正常的网络交易秩序。 来源:菏泽巨野县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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