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金乡法院:善用诉前保全 维护当事人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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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23日 | ||
近日,金乡法院立案庭在接到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利用三天时间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实施保全措施,有效避免了财产被申请人转移或隐蔽的风险,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原来,2021年年初,申请人郑某与与被申请人金某共同购买并储存300吨蒜片。金某因暂时经济困难,让郑某垫付100吨蒜片款1330000元,并主动承诺把个人名下的某酒店以及资产用来偿还借款。蒜片储存完成后,金某既不偿还借款,也不协商还款方案,随后更是联系不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止金某恶意转移财产,郑某向我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财产担保。在收到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立案庭法官对郑某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了书面审查,并在第一时间下达裁定,对金某储存在某蒜业公司的100吨蒜片予以查封,并冻结金某名下的银行存款600000元。被申请人在查封冻结当天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协商还款事宜,目前本案正在调解阶段。 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大大地缓解了债权人诉讼后难以执行的顾虑,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诉源治理进程、树立司法权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一步,金乡法院将持续提升为民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立审执一盘棋”思想,全面推进“立审执”一体化会商机制,加大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工作力度,强化财产保全裁定与执行查控的快速对接,维护生效裁判文书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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