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法院:改革引擎助力执行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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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20日 | ||
近年来,金乡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部署要求,大力推进“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今年以来,受理执行案件1775件,结案1430件,执结率80.62%。 健全机构设置,打造高效集约“运转中枢” 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指挥调度、监督管理、支持保障作用,设立综合管理组、财产查控组、资产处置组、信访接待组、驻局法警中队5个事务组,明确各组及工作人员职责,合理配备外包、聘任制工作人员,实行财产查控、冻结、送达等事务性工作分段式、集约化、专业化运行。 综合管理组是执行指挥中心高效运行的“集中处理器”。执行案件受理后,由综合管理组收案登记,集中制作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等执行文书,集中网络查控调查。根据财产查控结果,对照该院执行案件繁简标准,综合管理组对案件进行初步研判、操作繁简分流,并对转办到各执行团队的案件进行管理督办。此外,财产查控组负责集中线下查控,资产处置组负责执行案件的评估拍卖,驻局法警中队协助执行实施团队拘留拘传,信访接待组负责初次接待申请执行人、接待接访当事人、接听执行线索举报电话。以上集约化工作流程,依托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智慧执行APP等信息化手段,打破了“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工作模式,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整合执行团队,推进繁简分流提质增效 设立速执、精执、金融、终本维护4个团队,科学界定不同执行团队职权职责边界,构建权责明晰、分工协作、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发挥各团队人员特长,将同一类型或执行措施相近的案件指定同一执行干警办理,推动执行团队专业化建设。 对于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严格控制办理时限,简案办理期限为一个月,繁案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办结,对繁案延长审限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今年以来繁简分流比例达70%以上。 申请执行人段某、周某诉被执行人山东某运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鉴于被执行人有能力及时足额交付执行款,此案件交由速执团队承办。通过执行调查查封、现场传唤、阐明法理等工作,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将14余万元全部执行款一次性交付到位。该案得到公正高效处理,申请执行人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 神速执行”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手中。 加强人员管理,实现办事办案有机衔接 对人员分类管理,是“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改革的内在要求。该法院实行以员额法官为主导的团队化办案模式,执行法官主要承担案情研判、查控分析、制定方案、发出执行指令等重要核心工作,审判辅助人员负责具体执行事项。将执行工作按照事务性工作、业务性工作和辅助性工作进行分类统筹,结合人员专长进行分类匹配,实行集约事项分组AB岗,确保执行事务与业务繁而不乱、对接有序。对接职能部门,将青年执行干警编入导师制队伍,细化完善各类人员绩效考核,制定《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以科学规范的管理激发执行工作内在潜力。 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执行工作高效运行 该法院以“事务集约、繁简分流”改革为驱动,强化执前和解中心作用,由执行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员开展执前和解工作,积极说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努力提高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大力开展涉金融、涉民生、涉小微企业案件执行等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及时清理发放执行款2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胜诉权益。不断强化对拒执犯罪的打击力度,完善公检法执行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建立抗拒执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凝聚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合力。深化执行公开,将执行法官工作室前移至诉讼服务中心,畅通群众诉求反馈渠道,做好答疑解惑工作,让当事人更加了解、理解法院执行过程,让社会各界更加认可、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周倩 王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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