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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视域下党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提升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31日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以下简称《十九大报告》),该报告系统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就是这一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在我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党的领导是我国进行法治化建设的最根本保证。并且习近平总书记早就指出党员领导干部所具有的尊法的决心、守法的信念、执法的行动对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涵盖了现代法治的一般原理,指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内在要求、基本原则,并探讨了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如何推进法治化建设等问题,这一思想是我们党和国家进行法治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党的法治化建设是当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模式的关键。党员领导干部在具体的事务中需要遵循习总书记提出的要求,提升自己的法治能力,推进党的建设的法治化发展。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述

  (一)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法治要求

  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问题、关键问题,并提出要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法治化建设来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我国法治化建设。在党的建设过程中最为关键的是要把握住党的中坚力量——党员领导干部,他们自身要带头依法执法,才能推动整个党员队伍的法治化进程,并且要针对 “关键少数”群体建立相应的责任制,不断完善法治实施的保障机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不能逾越法律底线,并不能触碰法律红线,不能践踏法律,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习总书记的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十分重要,党员领导干部作为推进党的法治化建设过程中的坚实中坚群体,扮演着关键角色,只有他们主动尊重法律、遵守并执行法律,以身作则,才能带动广大党员、群众尊法、守法。

  (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大还是法大的阐述

  对于“党大还是法大”这个命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这是一个伪命题,是不存在的,每个政党必须服从和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党政组织不能作为个人徇私枉法的挡箭牌,党员领导干部不能以言代法、徇私枉法,并进一步指出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权大还是法大则是一个真命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方向和有力的政治保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向广大干部群众明确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正视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与法之间关系的清晰阐述,为我国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定下了基础,对于一些试图否定和颠覆党对全面依法治国领导的阴谋进行了有力的反击。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阐述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 年3 月17 日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习总书记的宣誓体现了党中央依宪执政、依法治国的信念和决心。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法律法规制定的依据,也是维护一国秩序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宪法的权威地位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依宪执政是依法治国的出发点,保证宪法实施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时代的发展才能不断推动党和人民事业的进步。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尊严也在于实施。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在这一过程之中最为关键的是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而宪法得以实施的关键又在于全国各族人民、各政党、各机关团体、各企事业单位承担维护宪法尊严、遵守宪法的职责。并且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要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合宪性审查,违宪违法的就_要依法予以撤销和纠正;大力开展学习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强化广大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法律思维,培育社会的法治文化,倡导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党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的影响

  (一)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现状

  我国传统官本位文化的影响至今还尚存,在这种文化潜意识中,有权就有了一切,有一些领导干部思想里还尚存有人治的思想,法治意识欠缺,存在一定的权力本位和特权思想,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不注重程序,拍脑袋进行决定;有一些领导干部虽然也具有一定的规则意识、法治意识,但认为依法办事只是喊喊口号,并且容易受到外在利益的诱惑,无视法律的存在,用权力进行寻租。一旦党员领导干部存在上述思想误区,就会使其法治意识变得更加淡薄,他们在行使权力时会无视现行的规章制度,规避、变通、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约束,给我国的法治化建设带来严重的消极后果。党员领导干部队伍中大多数不具备法律专业学习背景,有些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有些是完全没有学习法律,并且也没有重视后期的继续教育。虽然当前许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会定期举办一些法律知识培训活动,但是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只是走走样子参与培训,学习不主动、不深入、不透彻。法律法规知识的欠缺或者对法律精神领悟不够,都会影响到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处理事务,不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的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县委书记作为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群体,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处理事务和开展工作时要依法律的规定和法定的程序,全力推进依法治国。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更应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积极储备依法行政的综合知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法治的权威,并且各级领导干部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行使权力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增强对权力的监督效果,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并发挥人民监督的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完善相关办事和工作制度,做到政务公开透明,并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权力监督体系,保证党员领导干部依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纵观人类历史,可以清醒地看到权力的双重作用,运行合法的权力可以为人民谋福利,违法行使权力只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破坏性后果;现阶段我国的各种社会问题,如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破坏、教育机会不均、粗暴执法、吏治腐败等都与公权力的失范有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在于治理公权力的失范,必须让权力受到真正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对权力进行合理科学的配置和分解,并强化权力之间的制约,不同部门、单位、个人行使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层级的权力,形成科学的权力架构和运行模式。

  四、习近平法治思想视域下党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之路经

  当前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能力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南,习近平提出法治是政治生活的准则,是反对特权的有力武器,需要通过依法治权来推进法治建设的发展。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的内涵,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

  (一)权力必须受到制约和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设定权力行使的程序、范围、对象,对权力的行使建立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机制。权力的运行若不受制约必然引起腐败,要对权力滥用加以防范和监督,必须构建一个运行机制,法律上明确权力运行的原则和规则,界定权力的界限和不当行使权力应承担的责任,列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使得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当前的腐败问题,须进一步完善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法律法规,将受贿标准扩大为财物和其他财产性利益,并对各类职务犯罪统一规定法律适用标准,加大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惩治力度,为我国当前进行的反腐败斗争提供强大的法律支持。[9]并且结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进行相应的巡视监督。

  (二)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严格遵守党规党纪

  中共中央2017 年6 月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指出构建以党章为党内根本法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切实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进行制约。并且有配套的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予以支撑,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等,这些党内法规规定了党员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这些规定应承担的责任。从严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保障,良好的制度是政党开展工作的一个关键,最重要的须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党内法规是所有党员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指出对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以坚定的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指出,对党纪处分条例的修订要体现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的要求,重点要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行为做出处分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尊法、守法,更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党规党纪制定出来的落脚点在于严格遵守执行,不能进行选择性的执行或者漠视这些党规党纪的存在,若对违纪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处理时必须依法依规进行。

  (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法治宣传力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

  党员领导干部遵法守纪的前提是要知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的内容,具体可以结合每年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行系统的学习,培养和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中央党校和各地党校是大多数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学习和教育的地方,党校在具体组织学习的过程中,可以将相关法律知识、党纪党规融入课程之中,让党员领导干部熟悉,在具体做出决策、处理事务时就会严格依法进行;在纪律教育方面,通过真实案例来对现任党员干部进行风险警示,让其自觉遵守执行党规党纪,守住底线、依规办事。法治思维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后天的学习与培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教育是提升其法治能力的首要环节。各级党政机关在进行法律法规方面的学习时,要把宪法、相关法律和党纪党规列为学习的主要内容,可以把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度予以常态化,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之中。只有进行长期不间断的学习,才能将法治理念植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内心之中,督促其做好带头作用。

  来源:《科教文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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