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探讨】微信朋友圈发布侵犯他人名誉权信息的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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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2月22日 | ||
【推荐理由】名誉权侵权纠纷中,微信朋友圈逐渐成为名誉侵权的频发地带。对于此类侵权的认定,要综合考量各种因素,把握好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本案中,法院很好地把握了该认定,具有很典型的意义。 2.从主观过错来判断,不能认定被告有将该信息宣扬至不特定第三人的故意或过失;其范围也是限于两人之间,此类行为不具有法律评价的意义,应属道德调整的范畴。 3.原被告双方本是投资合作关系,双方在合作中发生纠纷,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而双方在本案开庭审理时仍有激烈的言辞攻击,这不仅不利于纠纷的解决,还耗费了本就紧张的司法资源。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本着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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