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登记引发纠纷 法官智慧调解难案——一起错综复杂房产继承案背后的感人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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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3月22日 | ||
“司书记,您好!……案件结束后,从王法官身上我看到了党风党纪和社会风气好的一面……最关键的是,这场社会实践给了我正向的能量,这能量来自于王心舸法官言行的影响……我对王心舸法官的自律行为肃然起敬,这是一位公平公正一心为工作的好法官!” 这是一封来自青岛的诉讼代理人,给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司继月长达两千多字的感谢信。 这封信的背后有怎样的故事呢? 祖父以单位职工身份购买的房产,却莫名登记在其叔叔名下,侄女以代位继承提起诉讼要求依法分割 2002年,某局集资建房。李小平(以下当事人均为化名)祖父李生以单位职工身份购买(置换)了某小区住宅一处及车库一间。2004年,房屋建成交付后由李小平祖父母李生、王清居住,该房产一直未办理产权登记。李小平的祖父母于十年后相继去世。2020年,商河县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统一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因李生、王清均已去世,李小平的叔叔李军将该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并支付了相关税费。因李小平的父亲李章于七年前去世,李小平认为有权代位继承其祖父母的遗产,遂以其叔叔李军作为被告、二个姑姑李英、李莉作为第三人向商河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该房产归李小平、李军、李英、李莉共同所有,并依法进行分割。 面对扑朔迷离的产权归属及众说纷纭的房产价格,智慧法官依法驳回其无据主张,综合认定合理界定其房产价值 商河法院受理该案后,因此案件错综复杂,遂将该案移交办案经验丰富的王心舸法官团队。年近60岁的王心舸,1995年调入法院工作,历任法庭副庭长、庭长等职务,现为四级高级法官,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被辖区群众亲切地称为“贴心人”。 在开庭审理前,王心舸对案卷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查阅了大量相关房产纠纷案件处理的典型案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作了精心准备。 在开庭审理中,双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先是李军声称在其父购买(置换)房产时,自己出资七万余元,说明该房产自己享有大部分产权。王心舸认为,李军无证据证明其出资七万余元的事实,况且李生、王清以旧房置换再支付十二万元购买的案涉房产,李军仅凭出资七万余元的证据也不能证明其对该房屋享有大部分产权。 接着,李小平的委托代理人称,该房产当前价值在120万元左右。而李军、李英、李莉认为最多不超过80万元。王心舸认为,在当事人对房产价值争议较大的情况下,如果通过委托评估鉴定,当事人需支付几万元的评估鉴定费用,无形中会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将不利于案件的和谐处理。 于是,开庭之后,他带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走进争议房产的小区内,通过多次走访小区内几家房屋买卖业主和二手房市场销售人员,经过反复的分析、论证,对涉案房产的基本价格进行了初步预估。他认为,涉案房产的优势在于多层建筑,人口密度小,停车方便,周边环境安静,距医院、学校、大型商场较近;其劣势在于已居住十多年,无电梯,所在小区物业管理水平较差,买卖竞争力明显不如附近新开盘的楼房。在这个基础上,经过积极沟通、协调,并从照顾当事人不必要增加诉讼成本的情况下,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案涉案房产价值85万元的共识。 调解过程问题频出,智慧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苦口婆心劝解,逐一破解难题,最终调解结案 房屋产权明晰了,价格固定了,那么下一步的工作就是首先确定房产归谁所有,其次是确定房产归属者向其他共有人支付补偿款。 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李军、李英、李莉的份额各为26.25%,李小平的份额为21.25%。但在庭审中各当事人均不主张案涉房产的所有权,这样,只能通过拍卖、变卖该房产,将所得款扣除税费后再予以分配。这就又面临一个当事人承担高额税费近10万元的问题。 为最大限度的调解处理本案,王心舸和团队成员苦口婆心地与双方当事人电话和微信联系,通过人性化劝导和协调,确定了房产归李军、李英、李莉共同所有,其三人共同向李小平支付补偿款的调解意向。虽然案件处理的目标确定了,但是王心舸还要逐一破解调解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小问题。 关于补偿数额,李军、李英、李莉认为,李小平的父亲李章离婚后,李小平未尽到赡养其父李章的义务,李章也未尽到赡养其父母李生、王清的义务,故李小平对于该遗产应当少分或者不分。认为该主张因无证据支持,王心舸明确告知不予采纳。 李军提出李章因治疗等原因曾向其借款19万元,应当在房屋补偿款中予以扣除。王心舸认为,此借贷纠纷与本案并非同一法律关系,李军可以凭相关证据另行主张权利。 李军又提出了当事人应分担因房产登记垫付税费的问题。第三人李英认为李军擅自办理不动产登记,由此支付的相关税费应由李军自负。王心舸认为,李军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助于房产的处理,其所支付的税费要求共有人分担是合理的,应当支持。 经过反复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之间初步达成调解意见,房产归李军、李英、李莉三人共有,其三人分别向李小平支付房屋分割款5.8万元。这样的结果让王心舸很是满意,因为多日的奔波和劳累终于能成功结案了,他很有成就感。但是,案件又出现了新的转折。 但就在准备签署协议之前,李英的丈夫与李军的妻子为房产分割的问题在电话中发生争吵,李英的丈夫作为李英的诉讼代理人表示对调解予以反悔。李军多次打电话向李英的丈夫做和解工作,李英的丈夫拒接。经王心舸再次与李英的丈夫沟通,转达李军的道歉,对李英的丈夫进行亲情感化,最终取得了双方的和解。鉴于李英在青岛居住,不便来法院调解签字,法庭便将调解笔录、调解协议邮至李英所在地,在签字后邮回。 至此,当事人最终达成以下协议:一、登记在李军名下住宅楼和车库系被继承人李生与王清的遗产;李小平、李军、李英、李莉有权依法继承。二、上述不动产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归李军、李英、李莉共同共有;李军、李英、李莉分别向李小平支付房屋分割款5.8万元。三、李军、李英、李莉均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将上述不动产对外出售;出售所得款先行支付给李军,剩余房款由李军、李英、李莉三人平均分割继承。四、关于李生与王清的所有遗产一次性处理完毕,各方当事人不再主张任何权利。五、李小平与李军之间再无其他经济纠纷。 至此,一起错综复杂的房产纠纷案,在王心舸法官的精心审理和智慧调解下,得到妥善解决,各方对案件审理过程与调解结果均表示非常满意。 “王法官深入调查,了解情况,过程中给每家一遍遍电话做工作,也包括我。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家庭情感出发,苦口婆心劝解。沟通多次,反复多次,最终以调解结案……”一位朴实人民法官的高大形象在这位诉讼代理人心中深深的扎下了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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