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讲故事】姑嫂因遗产继承对簿公堂,法官悉心调解再续亲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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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2年02月14日 | ||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对于法定继承纠纷案件,涉事的双方往往都是原本和睦相处的一家人,但只因一些财产继承问题,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对立甚至弃亲情于不顾。近日,平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李芳的丈夫王勇已去世多年,留下被告李芳与王一母子两个相依为命。李芳为响应国家号召,与所在街道办事处签订了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并领取了补偿款80余万元,却被“小姑子”王香告上法庭。 原告王香认为,老爷子王峰生前在本村自建经济房一处,现在父亲王峰、母亲张红和哥哥王勇均已离世,自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理应分得补偿款的一半,现在嫂子自作主张将全部补偿款收入囊中,岂不是心中已经没有了王家人。 被告李芳则认为:公公王峰虽然在世时自建经济房,但在分家时已经分给了王勇作为宅基地,为此还多次找到当地的相关部门来确认此事,何况公婆去世的丧葬事宜都是由其夫妻二人操办,公婆去世后的债务也是其在偿还。王香不仅未尽赡养义务,在外读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甚至结婚的钱,都是其夫妻二人所出。现在王香却要求分得补偿款,是不是见钱眼开,忽视了亲情。 法院审理 经法庭审理查明,涉案房产并未办理房产登记,王峰的继承人还有哥哥、两侄子、弟弟、两妹妹,张红的继承人其母亲赵琴尚在人世。为调和两家矛盾,承办法官田琳亲自前往原告王香家中,在王香各位长辈在场的情况下,向各位长辈说明了案件情况,考虑到王一是王峰唯一的孙子,各位长辈均表示放弃对遗产份额的继承。因赵琴年事已高,田琳法官又前往赵琴家中,告知案件相关情况,赵琴的两个儿子知道母亲作为继承人能分得部分遗产后,当场表示愿意作为原告参加诉讼,并将分得的该部分遗产作为母亲赵琴的养老金。最终在田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李芳作为晚辈看到了各位长辈放弃遗产继承所做的表率,同时也体会到自己作为晚辈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形成了既不损害亲情关系,又和平解决案件纠纷的结果。 法官说法 “百善孝为先”,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中华传统文化的基石和核心。本案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不仅最大程度的减少了群众诉累,传递了“和”与“孝”的文化精神,而且也向群众传达了和谐的法治观念,推动群众发挥智慧巧思,凝心聚力建设文明的乡风乡貌。(文中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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