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停车撞交警 妨碍公务领刑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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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6日 | ||
违法将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道上,交警对其进行处理时,突然驾车逃离并冲撞交警。近日,平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妨害公务案,被告人翟某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9年3月25日,翟某将电动三轮车违规停放至平阴县翠屏街与五岭路路口东南侧的非机动车道上。在交通警察大队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理时,翟某返回车内反锁车门,不听民警劝阻,在非机动车道驾车逃离。四位民警见状驾驶警车追赶,追至翠屏街与文笔山路口时,翟某被民警逼停。此时,翟某不听劝阻突然加速启动,撞向执法民警并逃离。后翟某因车辆轮胎爆破无法行驶,被民警控制。 平阴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翟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出警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平阴县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法官提醒大家:人民警察承担着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群众权益的重担,在执行公务时理应受到大家尊重和积极配合,每个公民均应时刻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坚决不能触碰法律底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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