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为楼道公共空间“让道” |
||
来源:刘科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04日 | ||
居民公用楼道本应是大家公用的空间,但很多居民却把楼道占为己用。近日,记者走访省城多个小区发现,很多居民楼的楼道被业主占用,堆满个人物品,小到瓶瓶罐罐大到桌椅车辆,这些物品占用了公共空间,对业主出行造成一定阻碍。由于杂物堵在楼道内,消防通道被占用,也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此外,一些小区楼道里生活废物、广告宣传单等随处可见,楼道文明有待加强。 居民楼占用楼道现象比比皆是 记者走访省城多个居民小区后发现,居民楼的楼道和入户门厅大都被业主当成了杂物间或车库,有些地方由于摆放的物品过多,甚至要侧身才能通过。楼道堆放的物品中,家具、花草、自行车、电动车唱了主角。 在老旧小区舜玉南区一居民楼的楼梯口处,一平方米左右的“地盘”几乎全部被纸箱、啤酒瓶、家具塞满,只留下一条可供一人通行的“小道”,各种杂物让楼梯口拥挤不堪。居民李大爷表示,由于退休在家,每天要上下好几趟楼梯,每次经过楼梯口都很不便,“万一发生火灾,楼道间堆满的杂物或许成为逃生障碍。” 记者在新建小区领秀城同样发现了楼道被占用的情况,一幢 25层高的居民楼,至少有一半楼层的楼梯间被各种杂物占用。 楼道放杂物方便自己影响他人 记者发现,有些业主下班时会将自行车、电动车乘电梯运到楼上,第二天上班时再将车运到楼下,如此一来,不仅占用楼道的公共空间,而且上下运送车辆,会使原本忙碌的电梯更加繁忙。 家住领秀城一小区的市民王乐是上班族,早晨上班乘电梯是他最头疼的事。王乐抱怨说,他家住在16楼,楼上的邻居会将电动车斜着推进不足2平方米的电梯下楼,本来能载 10 个人的电梯,进一辆电动车后就只能载两三个人,早上上班高峰期,一趟又一趟地往下运车,有时得等好几趟才能乘上电梯,真是急人。 王乐告诉记者:“刚住进小区的时候,楼道内放杂物的还很少,但一段时间后,越来越多的邻居开始向楼道内摆放杂物、车辆,谁先占就是谁的,大家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你放我也放,但是方便了自己,却影响了他人,还造成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放这里主要是方便,也能给家里腾出不少地方来。”一位小区居民说。 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杨娟告诉记者:“对业主私自占用楼道的现象,物业已经多次下发通知,建议居民自行清理,否则物业将按规进行处理,通知下发后,响应的业主很少。楼道内很多东西都是居民的私人物品,物业也不好强行清除。” 法律规定严禁私占楼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章第二十八条和第五章第六十条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将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的王律师介绍,根据《物权法》楼道属于公共设施,不属于任何业主私人所有,任何人没有占据某部分楼道的权利。而楼道的通行、消防、通风等功能,可能会因为摆放物品而受到影响。只要影响他人生活,就是一种侵权行为。一旦发生纠纷,受到损害的业主可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今年3 月,济南提出今年底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为实现这一目标,全市上下都在积极为创卫出力。3个多月过去了,变化真切地发生在我们身边,泉城是大家,小区是小家,小区的整洁影响大家的整洁。楼道整洁靠大家,你放我加脏乱差,搬走杂物需决心,顺利通行才安心。 原载《山东法制报》2014年6月26日头版 |
||
|
||
【关闭】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