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http://jnanlcqfy.sdcourt.gov.cn
公告送达——孙存友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25日 |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孙存友: 本院(2020)鲁0112民初701号民事裁定书已生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112民初701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鲁0112执保171号通知书,本院于2020年4月9日,在菏泽市住建局,查封孙存支购买菏泽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的。坐落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长江东路星月绿城小区15号楼1单元06003室的房屋及15号楼1单元-2004室地下储藏室。保全金额分别为75万元、1万元、查封期限三年。在菏泽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查封孙存友购买菏泽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的,坐落于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长江东路星月绿城小区15号楼1单元06003室的房屋及15号楼1单元-2004室的地下储藏室。查封期限三年,保全期限开始于2020年4月9日,保全期间解除购买合同需向孙存友支付款项时,分别在75万元、1万元范围内停止支付。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二0二0年五月二十一日 本院地址: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 联系人:亓文帅 联系电话:89939327 |
||
|
||
【关闭】 | ||
|
||
版权所有: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 电话:89939110 邮编:250100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