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http://jnanlcqfy.sdcourt.gov.cn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公告送达 > 审判案件公告

公告送达——陈大勇、赵云霞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3月20日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鲁0112民初1738号

陈大勇、赵云霞: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诉你及济南择安车友经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历城区支行的诉讼请求为:一、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陈大勇、赵云霞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500000元、利息25641.24元,罚息35508.41元,合计1561149.65元(截止到2020年1月15日),及按合同约定从2020年1月16日起至本息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罚息;二、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陈大勇、赵云霞共同赔偿原告因本案诉讼所支付的律师费损失22500元;三、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择安车友经贸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四、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对登记在被告赵云霞名下、位于历城区花园路45号富翔天地28号楼1-1102号、1-1202号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五、本案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6月9日上午9点在本院第11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年三月十三日

联系: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龚纬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化纤厂路5号

电话:0531-89939219

关闭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