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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孙俊杰、杨向秀、杨向林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22日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孙俊杰、杨向秀、杨向林:

本院(2019)鲁0112民初9404号民事裁定书已生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112民初9405号民事裁定书及(2019)鲁0112执保2652号通知书,本院于2019年11月11日,经网络查控,冻结孙俊杰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明湖支行的银行存款15万元。冻结期限一年。于2019年11月11日,经网络查控,冻结杨向秀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山支行的银行存款1万元,冻结期限一年。于2019年11月11日,经网络查控,冻结杨向林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文东支行的银行存款4万元,冻结期限一年。于2019年11月13日,在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封登记在杨林名下,坐落于济南市高新区康虹路769号茗筑美嘉小区9号楼3-403,房产证号为高035539的房屋,保全金额为200万元,有抵押。查封期限三年。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特此公告

                                   二0二0年一月十七日

本院地址: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

联系人:亓文帅

联系电话:8993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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