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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邵国生(身份证号码230125196911154610)

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10日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邵国生(身份证号码230125196911154610):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与被告邵国生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112民212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邵国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借款信用卡欠款本金102067元。二、邵国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手续费18427.14元。三、邵国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截至2018年8月9日的利息684.71元,嗣后利息按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的标准支付自2019年8月1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四、驳回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781元,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支行负担64元,邵国生负担2717元。)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0一九年十二月二日

联系人:徐肃       电话:0531-89939214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化纤厂路5号历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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