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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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张京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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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23日 |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京法: 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0112民初441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张京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代偿款27647.04元;二、张京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费2506.33元;三、张京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以30153.37元为基数,自2014年12月1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支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四、张京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全费820元;五、驳回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4元,由张京法负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不领取则视为送达。如不服该判决,可在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将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九年九月十九日 联系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遥墙法庭 曹法官 联系电话:88742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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