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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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达——张正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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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9月27日 |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张正勇: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盼林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你及被告山东寅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纪彩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112民初846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原告的主要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返还原告保证金50000元;2.请求依法判令三被告支付利息(以5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12月23日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息);3.本案一切诉讼费均由三被告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请寄回: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化纤厂路5号)民三庭 曹法官 联系电话:89939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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