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以案释法发挥示范作用,司法助力保障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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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24日 | ||
2021年下半年,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崔寨法庭秉持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方针,成功调解五起因疫情影响迟延交房导致的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纠纷。 案例简述:以上五起案件的原告均是购买济南市济阳区某小区房屋的业主,他们于2019年度与山东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上述原告按约交纳了购房款。2020年度,因受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影响,案涉房屋所在的工地长时间停工待产,导致房屋交房日期较合同约定的日期有较大幅度延后,未能及时入住的业主们非常焦急,因此起诉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案例亮点: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上述五起案件后,从法律规定与先前判例两方面入手,分别组织原、被告进行了调解。在承办法官向原告释明因疫情防控导致的误工延期可以依法抵扣房屋交付时间,并向其展示相关文件、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同一辖区的裁判文书佐证后,原告对上述事实及法理表示认可理解。同时,考虑到被告延期交房给原告确实造成了实际损失,且被告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其合作物业公司亦希望与业主保持良好关系的情况,承办法官组织原告业主及被告房地产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代理人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双方同意以被告免除原告部分物业费的方式,抵扣原告主张的违约金。现不仅上述五起案件均以原告撤回起诉结案,且该小区其他存在同类纠纷的部分业主也与开发商按照同一标准达成了和解,将尚未形成诉讼的纠纷化解在诉前。 上述调解不仅是个例,济南市济阳区人民法院为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将进一步提升诉讼服务水平,立足本职工作,力争为辖区内的各类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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