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七,大街上还洋溢着欢庆春节的热闹气氛,法院人已经“虎力”全开,投入到紧张有序的工作中了。值得高兴的是,上班的第一天,济南高新区法院迎来新春 “开门红”,首个标的额过亿元的案件成功调解。
2021年10月1日《关于调整中级法院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正式实施后,济南高新区法院首次受理了标的额为2亿余元的商事案件 ,原被告就购买第三方企业及关联债权签订了《合伙协议》,协议履行过程中因被告未如约履行出资义务,原告遂向本院起诉。
梁猛法官作为本案的承办法官,首次处理标的额过亿元的案件,本着谨慎、认真的办案态度,第一时间了解基本案情,组织庭前证据交换,并多次对当事人开展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因涉案标的额巨大,毫厘之差便可能是数万元差距,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调解过程中,梁法官协助双方对案涉款项的支付金额进行反复计算和核对,在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在春节过后第一个工作日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济南高新区法院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和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立足司法审判职能,依法平等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高新区全力争创“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