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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会签文件 建立公益诉讼资金提存公证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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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精神,规范公益诉讼资金管理和使用,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质效。2023年11月15日上午,济南高新法院、检察院、齐鲁公证处举办公益诉讼资金提存公证制度会签仪式。高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锦铭、检察院检察长杜晓涛、齐鲁公证处主任冯培明以及三家单位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签仪式。

  会议充分肯定了建立公益诉讼资金提存公证制度的必要性,并对下一步该制度的落实提出了具体要求。

  李锦铭院长指出,公益诉讼作为一项着眼于维护公共利益的司法制度,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民心工程,也是检察机关在法律范围内履行公益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地位和作用。一直以来,高新法院对公益诉讼案件高度重视,成立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庭,统一受理检察机关起诉的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并审结了多起污染环境和食品类犯罪及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法、检、公证三家建立公益诉讼资金提存公证制度,有助于提升公益诉讼案件的办案质效,有助于推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协同保护,意义重大。

  高新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何道云、高新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晓林与齐鲁公证处副主任孙霞共同会签了《意见》。与会同志就《意见》的实施进行了座谈。

  下一步,高新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公益诉讼法律制度,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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