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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21年02月04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被执行人济南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贤文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立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济南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贤文社区居民委员会,住所地济南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贤文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机构代码号50289534-2

法定代表人:王玉荣,主任。

执行案号:(2019)鲁0191执906

执行依据:(2019)鲁0191民初31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609600元。

悬赏金额: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济南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贤文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供执行财产信息(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本悬赏公告仅对首先提出举报财产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线索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悬赏金领取方式:对于符合上述支付条件的举报人,本院在举报的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从执行到位款项中优先扣取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奖金均含税,需由举报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自行缴纳税款。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执行法院: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531-88871763   

联系人:台春香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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