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开发区中旺建筑机械工具租赁站、高新开发区舜华佳恒建筑设备租赁站与刘玉明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4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刘玉明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济南高新开发区中旺建筑机械工具租赁站、高新开发区舜华佳恒建筑设备租赁站刘玉明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院(2023)鲁0191执761、762、763号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公司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并向本院如实申报你的财产状况,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继续计算迟延期间加倍债务利息直至执行完毕,并将你单位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限制相关人员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二三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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