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鲁0191民初2004号
北京微程科技有限公司、徐振帅:
本院受理原告韩高诉北京微程科技有限公司、徐振帅劳动争议一案,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拖欠克扣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的工资72675.97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因拖欠克扣劳动报酬产生的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共12981.13元;3.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6月25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