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程之朋与被告张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公告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2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鲁0191民初3714号

张贇:

本院受理原告程之朋与被告张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2022)鲁0191民初37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2022)鲁0191民初3714号民事判决书“张赟”均补正为“张贇”。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二日

承 办 法 庭: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地  址:济南高新区舜风路101号

联系人:宿盼盼                电 话:0531-8887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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