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鲁0191民初2177号
山东齐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马莹诉你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191民初21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山东齐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至其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原告马莹为被告山东齐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变更备案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被告山东齐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