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济南诺依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烟台仙客居酒店有限公司、上海丁泰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延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开庭公告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4日

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2)鲁0191民初4721号

烟台仙客居酒店有限公司、上海丁泰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济南诺依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济南延钢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诉讼请求为: 1.判令三被告向原告连带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票据款180116.75元,以及自票据到期日至实际给付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由三被告共同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92109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济南高新区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二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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