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鲁0191民初4727号
山东山消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威海康润医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2022)鲁0191民初4727号原告山东京高阀门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山消智能工程有限公司、威海康润医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2022年9月22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起诉要点:1.请求山东山消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或威海康润医院有限公司支付到期支票10万元整;2.请求山东山消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或威海康润医院有限公司支付相应利息;3.诉讼费由山东山消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或威海康润医院有限公司承担。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