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鲁0191民初291号
巩伟:
本院受理原告李文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鲁0191民初2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李文平撤诉。案件受理费375元,减半收取计188元,由原告李文平承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