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鲁0191民初1809号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洞天商贸有限公司,武汉骞石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恒攀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中建建科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重庆合正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柏炜锦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鑫华源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洞天商贸有限公司,武汉骞石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恒攀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中建建科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韶山分公司,重庆合正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重庆中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柏炜锦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2022年5月2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起诉要点:1.依法判令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票据金额500000元;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利息(以5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2年1月26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3.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其维权产生的律师费8000元.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险费均由被告承担。
联系人:郭瑞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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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