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鲁0191民初943号
山东诚奥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山东诚奥电力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590320元及相应利息。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04月22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二年三月四日
地 址:济南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308
联系人:张斌法官 电 话:0531-88870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