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鲁0191民初538号
王秉利:
本院受理原告孙士民与被告王秉利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2022年4月6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起诉要点: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返还不当得利11.4万元。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以11.4万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10月9日计算至付清之日止)。3、本案诉讼费等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