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飞与党治国、青岛鑫海伦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青岛金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晨鸣投资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0年06月23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鲁0191民初1135号

党治国、青岛鑫海伦建设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青岛金楷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晨鸣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张洪飞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鲁0191民初11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庭: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临空巡回法庭

  址:济南高新区机场北路。

话:0531-83119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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