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东亚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碧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宙恒置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公告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4年04月30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鲁0191民初7675号

济南宙恒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东亚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碧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宙恒置业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鲁0191民初76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判决要点:一、被告山东碧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东亚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装修款839185.12元;二、被告山东碧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东亚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利息(以839185.12元为基数,自2021年12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三、被告济南宙恒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山东碧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条至第二条款项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四、被告山东碧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宙恒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东亚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保全保险费1100元;五、驳回原告东亚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864元,案件申请费5000元,合计18864元,由原告东亚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负担2312元,由被告山东碧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南宙恒置业有限公司负担16552元。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承 办 法 庭: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

地  址:济南高新区舜风路101号

联系人:宿盼盼                 电  话:0531-8887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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