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鲁0191民初2443号判决书公告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4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鲁0191民初2443号

济南裕隆置业有限公司、济南琉璃光商贸有限公司:

原告济南海科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裕隆置业有限公司、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琉璃光商贸有限公司、济南厚积商贸有限公司、济南豪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0191民初24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要点:一、被告济南裕隆置业有限公司、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琉璃光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济南海科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200000元;二、被告济南裕隆置业有限公司、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琉璃光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济南海科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3年4月11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三、被告济南裕隆置业有限公司、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琉璃光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山东华达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保全保险费650元;四、驳回原告济南海科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150元,保全申请费1520元,由被告济南裕隆置业有限公司、天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南琉璃光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二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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