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告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乐高投资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开庭传票的公告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4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鲁0191民初1178号

山东乐高投资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与被告山东乐高投资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2024年5月9日10:0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其垫付的税款3544017.26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损失(以3544017.26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2年6月22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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