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鲁0191民初900号
济南多顺商贸有限公司、韩瑞双、岳莉、威新物业管理(大连)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凯瑞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南多顺商贸有限公司、韩瑞双、岳莉,第三人威新物业管理(大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2024年5月7日9:0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一支付给原告3868554.36元的费用及利息(利息以3868554.36元为基数,按照LPR利率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2.判令被告二、三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