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鲁0191民初9903号民事裁定书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7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鲁0191民初9903号

卓学(山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李海龙与被告卓学(山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鲁0191民初9903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裁定要点:本案按原告李海龙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李海龙负担。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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