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鲁0191民初8992号
济南凯蓝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马海鹏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马海鹏撤诉处理)。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