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鲁0191民初65号
济南特美特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济南蜗牛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贷鱼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范文洋与被告济南特美特公寓管理有限公司、济南蜗牛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贷鱼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2024年2月26日9:0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起诉要点:1.判令三被告共同返还房屋押金1200元,并承担自2022年5月14日起至押金实际清偿之日的资金占用损失(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同期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7%计算);2.本案诉讼相关费用均由三被告承担。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