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鲁0191民初7554号
李华:
本院受理原告刘怀兴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鲁0191民初75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五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0二四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