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9480原告王慧敏与被告李延美、济南嘉林美容美体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5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鲁0191民初9480号

李延美、济南嘉林美容美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慧敏与被告李延美、济南嘉林美容美体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2024年3月5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共同返还培训费用2618元及利息;二、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四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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