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告李先越与被告刘旭东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开庭传票的公告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4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鲁0191民初9918号

刘旭东

  本院受理原告李先越与被告刘旭东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2024年2月22日9:00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起诉要点: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在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3日欠付的租金504262.30元(具体计算为:240000+260000+260000一183×3)及利息损失(利息共分为五段,合并计算:①以8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1月3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计付; ②以8万元为基数, 自2022年12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计付; ③以8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3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计付; ④以26万元为基数, 自2022年3月3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计付; ⑤以4262.30元为基数, 自2022年5月3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计付) ;2.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提前解除合同违约金85245.90元(具体计算为:260000-183×60);3.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装修未完成而严重破坏房屋原有结构及装饰装修造成的损失暂计1万元(具体损失金额以司法鉴定意见为准);4.本案受理费、鉴定费等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特此公告。

                               二四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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