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鲁0191民初9447号
瑞利达(青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
本院受理张紫薇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所欠原告房租及押金6500元及毁约产生的宽带移机费用100元整;2、由被告承担本次诉讼费用)、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该案定于2024年1月30日13点3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