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鲁0191民初7092号
乐推(山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张峻杨、田雷:
本院受理原告青州境和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乐推(山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张峻杨、田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2023年12月14日10:00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147717.70元;二、依法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三、本案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