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鲁0191民初5457号公告
  • 作者: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9日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鲁0191民初5457号

徐立新、山东乾辰顺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王玉珍、山东天麓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溪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中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敬军、乔树聚:

     本院受理原告楚荣海诉被告徐立新、山东乾辰顺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王玉珍、山东天麓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溪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济南中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王敬军、乔树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l、请求依法判令徐立新、山东乾辰顺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王玉珍、山东天麓景观工程有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货款8214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以8214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15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以82140元为基数,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2、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山东溪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被告济南中海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王敬军、第三人乔树聚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案件受理费由六被告及第三人承担。)、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该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3年10月25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三年九月八日

  址:济南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312室

联系人:夏珍法官   电 话:0531-88897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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